[其他]用過的活性炭強制放電再生方法及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85100619 | 申請日: | 1985-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0619B | 公開(公告)日: | 1986-11-26 |
| 發明(設計)人: | 翁元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院 |
| 主分類號: | C01B31/08 | 分類號: | C01B31/08;B01J20/3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建筑技術發展中心文獻部專利室 | 代理人: | 錢惠蓮 |
| 地址: | 甘肅省*** | 國省代碼: | 甘肅;6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用過了的炭強制放電再生方法及裝置,采用設置控制能量的強制激發放電裝置的電爐,可敞開運行,不通入水蒸汽,全炭粒在強制放電激發裝置強化下放電,得到干燥、焙燒、活化,恢復吸附能力。本裝置構造簡單,再生效率高,炭損失少,操作容易。適用于采用活性炭進行凈化、提純,對活性炭進行再生處理。 | ||
| 搜索關鍵詞: | 活性炭 強制 放電 再生 方法 裝置 | ||
【主權項】:
1.一種活性炭放電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把濕炭加入裝備有強制放電激發裝置的敞開式的再生電爐的上部,連續地通過對稱設置在爐側壁的電極之間,炭粒在強制放電激發裝置強化下放電得到焙燒、干燥、活化。
下載完整專利技術內容需要扣除積分,VIP會員可以免費下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院,未經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m.szxzyx.cn/patent/85100619/,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二沖程發動機的排氣控制系統
- 下一篇:精確測定最近障礙距離的超聲導盲眼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