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高速工具鋼形變退火新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101987000002389 | 申請日: | 1987-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04284B | 公開(公告)日: | 1989-05-24 |
| 發明(設計)人: | 羅迪;邢國華;王世章;張恩輝;蔣昌東;齊生祥;孫孝禮;鄧玉昆 | 申請(專利權)人: | 冶金工業部鋼鐵研究總院;大連鋼廠 |
| 主分類號: | 分類號: | ||
| 代理公司: | 冶金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成光祜 |
| 地址: | 北京市學院***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速 工具鋼 形變 退火 新工藝 | ||
本發明系高速工具鋼在熱加工變形后的退火新工藝。其特征是分兩個階段進行退火處理:第一階段是在熱加工后,利用形變,在該鋼馬氏體相變溫度Ms至680℃之間的任一溫度保溫;第二階段是在700℃至A↓[c1]溫度之間的任一溫度保溫。它克服了傳統工藝在熱加工后冷卻到室溫,導致馬氏體相變所帶來的一系列弊病。既能避免鋼在熱加工后產生裂紋,得到合適的硬度,又能改善鋼的組織和性能,提高鋼的質量和成材率,并能降低能耗。
本發明屬于鋼的熱處理工藝。主要適用于高速工具鋼的鋼錠、中間坯、鋼材和工件在鍛造、熱軋及其它各種形式的熱加工變形之后的退火處理。
通常,高速工具鋼在各種熱加工變形之后,都是緩冷到室溫,然后進行退火處理。退火的目的是:消除由于熱加工和隨后冷卻而產生的各種應力和不良組織,降低硬度,提高塑性,改善鋼中碳化物的分布和形態,為下一步加工處理準備條件,如為冷機加工和冷拔、冷軋加工等提供硬度和塑性合適的坯料;為下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現有技術中一般采用如下傳統的熱處理工藝〔(S·G考普著《高速鋼的熱處理》冶金工業出版社,P120~125)、(《熱處理》1973,VoL13,No1,P61日文)〕
(1)對于碳和合金元素含量較高的高速鋼和模具鋼等,由于在熱加工變形之后的冷卻過程中產生了馬氏體相變,所以在退火時,需將坯或材從室溫加熱到相變點(Acl)以上進行高溫退火。一般在高溫保溫約5小時,然后控制溫度緩慢冷卻,冷卻速度約為15~20℃/小時,因此,退火時間很長。
(2)對于淬透性較高的馬氏體型鋼,一般是采用高溫回火方式退火,即從室溫升溫至高達700℃至Acl點之間的某溫度保溫退火。有時需反復幾次,退火硬度才能降下來。
這種傳統的熱處理工藝存在如下缺點:
(1)熱加工后冷卻到室溫,在鋼中產生了馬氏體相變,容易導致鋼中產生裂紋,造成廢品。所以必須控制冷卻條件,使冷卻速度不致過快,通常是采用坑冷或堆冷等。但即便這樣,冷卻速度仍難以控制,若不合適,仍會產生裂紋,有時,裂紋率很高。另外,由于鋼中產生了馬氏體相變,還會影響鋼的其它性質,如塑性等。
(2)對于高速鋼,必須進行相變點(Acl)以上的高溫退火,退火溫度在850℃左右,有時高達870~880℃,并需長時間緩慢冷卻,生產周期有時長達60小時以上。這樣,一是周期長,生產效率低,能耗高;二是退火溫度高,使碳化物變粗,影響鋼的組織和性能,影響鋼的使用壽命;同時,還使鋼的脫碳和氧化現象嚴重。
(3)對于淬透性很高的鋼或Acl較低的鋼,雖然是在相變點以下溫度退火,但通常需處理幾次才能使退火硬度降下來,生產周期加長,即使這樣,退火硬度有時仍然較高,未能達到要求。
(4)熱加工后的鋼坯、鋼材或工件堆放在現場冷卻,一是余熱白白散掉,造成浪費;二是使環境溫度上升,勞動條件較差。
總之,這種傳統工藝的明顯缺點是熱加工變形與隨后的退火處理脫節,在鋼中產生了馬氏體相變,由此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造成了浪費和麻煩,并使鋼的某些性能下降。
對于某些高速鋼工件,也有在熱加工之后,直接在750℃左右進行等溫退火處理的。這種處理雖然能使退火硬度達到要求,但鋼中發現形狀不規則的二次碳化物沿奧氏體晶界析出,數量較少,且分布不均勻,影響了鋼的質量,并且在實際生產中也難以實現。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點,提供一種高速鋼工具鋼熱加工變形后的退火新工藝。將熱加工變形與隨后的退火處理緊密銜接起來,使得在熱加工后鋼中基本不產生馬氏體相變。這樣,既能避免鋼坯、鋼材或工件在熱加工后產生裂紋,得到合適的退火硬度,又能改善被處理鋼的組織和性能,使鋼中析出的二次碳化物,不但細小彌散,數量多,而且分布均勻,能夠提高鋼的淬回火硬度,提高塑性;在完全滿足下步工序要求的同時,還能達到節約能源,減少設備損耗,縮短生產周期和顯著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本發明的具體形變退火工藝方案分兩個階段,即第一階段(低溫段)和第二階段(高溫段)?,F分述如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冶金工業部鋼鐵研究總院;大連鋼廠,未經冶金工業部鋼鐵研究總院;大連鋼廠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m.szxzyx.cn/pat/books/101987000002389/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