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控制便攜式終端設備的亮度的設備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016470.8 | 申請日: | 2012-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88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權禹業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9G5/10 | 分類號: | G09G5/10;H04M1/725;G06F3/048;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楊娟奕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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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控制 便攜式 終端設備 亮度 設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控制便攜式終端設備的屏幕亮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感測屏幕觸摸;以及
將緊鄰所述屏幕觸摸的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第一值,并將其余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低于所述第一值的第二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感測屏幕觸摸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
確定是否輸入用于控制所述屏幕亮度的鍵;以及
如果輸入所述鍵,則將全屏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
其中所述第一值是能夠由用戶確認所述屏幕上的內容的值,并且被設定到比控制所述屏幕亮度之前的屏幕亮度值低的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感測屏幕觸摸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
周期性地采集環境照明信息;
確定當前照明值是否小于閾值;以及
如果當前照明值小于所述閾值,則將全屏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在感測屏幕觸摸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使用使屏幕亮度與環境照明相關聯的表格確定與當前照明值相對應的屏幕亮度值,
其中所述第一值被設定到與所確定的當前照明值相對應的值;以及
其中所述表格包括多個條目,每一個條目都具有與屏幕亮度值成比例的照明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感測屏幕觸摸移動;以及
將感測到觸摸移動的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一值,并將其余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
6.一種用于控制便攜式終端設備的屏幕亮度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
屏幕亮度控制單元,所述屏幕亮度控制單元被構造成將感測到觸摸的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第一值,并將其余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低于所述第一值的第二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還包括輸入單元,所述輸入單元被構造成確定用于控制屏幕亮度的鍵是否被輸入,
其中如果所述鍵被輸入,則所述屏幕亮度控制單元被構造成將全屏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值是足以由用戶確認所述屏幕上的內容的值,并被設定到比在所述屏幕亮度被控制之前使用的屏幕亮度值低的值。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還包括感測單元,所述感測單元被構造成周期性地采集環境照明信息,
其中在感測屏幕觸摸之前,所述屏幕亮度控制單元確定當前照明值是否小于閾值;以及
如果當前照明值小于所述閾值,則所述屏幕亮度控制單元將全屏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中:
在感測屏幕觸摸之后,所述屏幕亮度控制單元通過使用使屏幕亮度與環境照明相關聯的表格確定與當前照明值相對應的屏幕亮度值;
所述第一值被設定到與所確定的當前照明值相對應的值;以及
所述表格包括多個輸入,每一個輸入都具有與屏幕亮度值成比例的照明值。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中:
所述顯示單元感測屏幕觸摸移動;以及
所述屏幕亮度控制單元將感測到觸摸移動的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一值,并將其余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
11.一種用于控制便攜式終端設備的屏幕亮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感測屏幕輸入;以及
將感測到觸摸的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第一值,并將其余屏幕區域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不同于所述第一值的第二值。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在感測屏幕輸入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
周期性地采集環境照明信息;
確定當前環境照明值是否小于閾值;以及
如果當前環境照明值小于所述閾值,則將全屏的屏幕亮度值設定到所述第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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