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光積分球減光非中性的補償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85100273 | 申請日: | 1985-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0273A | 公開(公告)日: | 1986-08-06 |
| 發明(設計)人: | 郝允祥;張保州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師范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2F1/01 | 分類號: | G02F1/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師范大學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吳圣谷 |
| 地址: |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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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積分 球減光非 中性 補償 方法 | ||
本發明屬于應用光度學領域中的,使用光積分球減光的方法。
本發明的已有技術是:利用光積分球減光的方法,它是采用改換高色溫光源作為入射光束,以保證使出射光束的光譜與入射光束的光譜一致。(83年6月鑒定的成都計量測試研究院光學室<弱光光光度標準傳遞裝置-弱光測試臺>)。由于需要更換的高色溫燈的色溫度是不同的,而且實際上并不總存在這樣適用的高色溫燈源。以更換高色溫源的方法來解決由于積分球減光非中性的存在導致的出射光束的光譜與原入射光束的光譜不一致,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本發明的目的是,尋找出補償光積分球減光非中性的方法,使積分球成為一個不依賴光源,而且有普適性的衰減器。
本發明提出了二種補償光積分球減光非中性的方法:一種是在積分球入射孔處〔2〕加一定厚度的分光透射率具有與積分球非中性相互補償作用的濾光片〔4〕(見圖1);另一種是在積分球后壁入射光束的入射點處加分光反射率具有與積分球非中性相互補償的漫反射板〔5〕(見圖2)。
這二種方法對任何光源都適用,具有普適性。它們的結構穩定可靠,并具有簡單易行的特點。
它們的具體實施步驟是:先實測出積分球內壁平板樣品的分光反射率ρλ,再根據公式
τλ= (ρλ)/(1-ρλ)
算出積分球的相對分光透過率τλ(亦可直接實測出積分球的相對分光透過率τλ);然后根據得到的τλ,選擇適當的濾光片(其相對分光透射率為τλ′)或選擇適當的漫反射板(其相對分光反射率為ρλ)使得在整個可見光譜范圍滿足:
τλ·τλ′=常數
或τλρλ=常數
對應于圖1和圖2,我們分別用0.35mm厚的BG34玻璃和一塊漫反射板對現有的一個積分球進行補償,得到的結果為
在400nm~700nm的范圍內,未改正前的最大中性偏差為30%,用BG34玻璃改正后為6%,用漫反射板進行改正后,其最大中性偏差為3%。
附圖中〔1〕是積分球;〔2〕積分球入射孔;〔3〕積分球出射孔;〔4〕濾光片;〔5〕漫反射板;〔6〕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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