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帶有點火裝置的燃燒器無效
| 申請號: | 85103752 | 申請日: | 1985-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3752A | 公開(公告)日: | 1986-11-19 |
| 發明(設計)人: | 西蒙·德漢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際殼牌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1/12 | 分類號: | F23C1/12;F23Q9/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李小舒,石小梅 |
| 地址: | 荷蘭海牙2596***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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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點火裝置 燃燒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帶有點火裝置的燃燒器,該燃燒器尤其適合于啟動操作。本發明更特別涉及這樣一種燃燒器,其上有取輔助燃燒器形式的點火裝置,其中送入氣體燃料并由電打火點燃。
對于燃燒重的,難點燃的燃料,比如煤粉,通常的做法是:利用不易吹滅的燃料來產生一個相對地小的啟動火焰,用它來點燃主燃料流。這又有必要提供一些裝置來點燃啟動火焰,并在點燃主燃料流的過程中使其維持燃著狀態。如果燃燒操作要在一個封閉的,限制的和壓縮的空間中進行,其點火則通常按兩個步驟進行。首先產生一個點火火焰,該火焰用來點燃一種氣體或液體燃料,由此產生了第二個相對大一些的火焰,接著用該火焰點燃主燃料流。以上過程是用以在一個壓縮燃燒室內點燃一個燃料流,該過程的進行通常是借助于一個點火裝置和一個分立的靠氣體或液體燃料工作的啟動燃燒器。啟動燃燒器不僅是用來點燃主燃料流,還用來在主燃料流導入前,壓縮燃燒室。在主燃料流導入之前,通常由電引燃氣體火矩焰形成的點火裝置和啟動燃燒器要相互仔細定位,并要相對于主燃料流方向仔細定位。可想而知,這是一個比較繁重的操作,尤其是因為點火裝置和啟動燃燒器安裝在一些開口中,而這要穿過燃燒室的襯耐火材料墻。
對于分立的點火裝置和啟動燃燒器,一個進一步的問題在于,由于操作和/或暴露于燃燒室內的輻射,點火裝置可能容易損壞。通常,點火裝置以電火花工作的,該電火花是位于裝置進入端的火花塞產生的,從保護火花塞自身不受機械損傷來講,這樣的火花塞位置是有利的。然而,從火花塞在此位置裝置的熱負荷來講,將火花塞布置在點火裝置的進入側是不理想的。整個裝置都受到火焰高溫的影響,該火焰是由從火花塞發出的火花產生的。
為了解決由于采用點火裝置和分立啟動燃燒器而產生的以上問題,已經有人提出將點火裝置合并到啟動燃燒器中,由此該點火裝置就得到啟動燃燒器的保護,而不受熱或機械沖擊的影響。然而,已知的自帶點火裝置的啟動燃燒器是相當復雜和不方便的,由于這種燃燒器還要帶有適當的火焰探測裝置,使其更為復雜。德國專利說明書2933060中描述了一個燃燒器與點火裝置結合的實例。在該已知裝置里,點火裝置大體上居中地布置在一個啟動燃燒器中。盡管該裝置在其示出的實施例中具有相對簡單的結構,但應注意所示裝置未配備有火焰探測裝置,而該探測裝置對于控制燃燒器的工作是很重要的。應當了解,如果燃燒器是用在一個高壓燃燒室中,在點火裝置中產生的點火火焰就易被熄滅,接著,為了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在燃燒室中集中,燃燒器的啟動就要被中斷。因此,點火裝置和啟動燃燒器的啟動和工作就應連續監測。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帶有點火裝置的燃燒器,該燃燒器結構簡單并且配備有保證穩定的和準確的工作的裝置。
按照本發明,帶有點火裝置的燃燒器包括:一個大體上是園柱形的外殼;一個具有敞開內端的管狀元件,該內端形成一個火焰口,所說管狀元件大體上同心地就位在外殼中;一個大體環形的前壁伸展在園柱外殼和管狀元件之間;布置在外殼和管狀元件之間所限定的空間中的導管裝置,該導管裝置分別燃料和含氧氣體供應到燃料和含氧氣體的出口裝置,該出口裝置各自設置在環形前壁中;本燃燒器進一步包括:用來產生火花的裝置,該裝置設置在環形元件中,接近敞開的內端,火花產生裝置是由帶有不絕緣外端部的細長電極構成,并且大體同心地設置在管狀元件中,由此構成了一個環形空間;還包括用來將可燃氣體混合物供入所說環形空間的裝置,環形空間中設有導流板組件,該組件處于電極外端的上游并與其毗連。所說擋板組件設有第一個通道裝置,用以向電極的外端部發送低速可燃混合物,還設有第二個通道裝置,用以向電極的外端部發送高速可燃混合物。上述燃燒器還進而帶有火焰探測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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