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于空氣泡沫鉆井的發泡劑無效
| 申請號: | 85105173 | 申請日: | 1985-07-08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5173B | 公開(公告)日: | 1988-11-16 |
| 發明(設計)人: | 龐天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煤公司煤田地質局沈陽測試中心 |
| 主分類號: | C09K7/02 | 分類號: | C09K7/02;B01F17/02 |
| 代理公司: | 煤炭部專利服務中心 | 代理人: | 高峰 |
| 地址: | 遼寧省沈***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空氣 泡沫 鉆井 發泡劑 | ||
本發明提供一種煤田地質空氣泡沫鉆井用的發泡劑。
與傳統的泥漿循環鉆井法相比,空氣泡沫鉆井新工藝于六十年代以來已顯示多方面的優越性。空氣泡沫鉆井的核心-發泡劑,現已有多種,主要用陰離子型、陽離子型或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制備,多用來排放地層水(US3215200,1965),活化油氣井(US3076508,1963)或排除地層水及巖屑(US3269468,1966;US3391750,1968)等。由于上述發泡劑的水溶性和表面活性等原因,不適應或不完全適應煤田地質鉆探的工藝要求。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種適于煤田地質鉆探使用的空氣泡沫排屑介質發泡劑。
本發明所用的主成分為聚氧乙基烷基硫酸酯鹽:
R-O-(CH2CH2O)n-SO3M
式中R-C12+C10+C14=100%;(重量百分數,下同);
C12=86~90%;
C10=7~5%;
C14=7~5%;
n=3.0±1.0;
M-銨鹽(NH4)或鈉鹽(Na)。
為提高發泡劑的性能,在配料中配入兩種添加劑:
增溶劑異丙醇〔(CH3)2CHOH〕,可降低發泡劑的稠度,提高其水溶性,使發泡劑與水能迅速而均勻地混合,吹入壓縮空氣會立即發泡。
穩泡劑三乙醇胺〔N-(CH2CH2OH)3〕,可提高所形成泡沫的穩定性。
兩種添加劑用量:
異丙醇7~15%
三乙醇胺1~3%
發泡劑的主成分和添加劑,都是化工廠生產的有機化合物。發泡劑的合成方法也是公知的。
為檢驗發泡劑產品的性能,須進行性能試驗
發泡能力試驗:
本試驗的目的,是檢驗發泡劑的發泡能力(泡沫的最大排出量)、排出水量和泡沫穩定性(半消泡期)。所用的空氣泡沫模擬發泡性能試驗儀見圖1。
高2m或3m、內徑φ70mm的發泡柱(1),系有機玻璃制做,其中懸著不銹鋼導氣管(2)。導氣管下端有等距離的φ1mm小孔(3)10個,在管下端延水平方向均勻分布。導氣管底部封閉,頂部有壓縮空氣管(7)。發泡柱上端有泡沫排放口(6)及與之相對的沖洗口(8)。接容泡沫的有機玻璃大量筒(5),高850mm,φ210mm,容量3萬毫升,筒上標有容積刻度。大量簡能掛在上皿天平上稱重。
精確稱取0.4g配好的發泡劑,溶于1000毫升自來水中攪勻,從加料口(4)注入發泡柱。工作壓力68.6×104Pa/cm2(7kg/cm2)的壓縮空氣,以1m3/h的流量,通過膠管和壓縮空氣管(7)吹入導氣管(2)。同時用秒表計時。泡沫在柱內上升,經排放口(6)溢流到已知重量的大量筒(5)中。以后,每分鐘讀取一次泡沫體積,約3~5分鐘,泡沫量最多,體積最大。記錄這個數據,即為泡沫最大排出體積。此后,泡沫發生量開始逐漸減少,量筒內的泡沫也逐漸消退。當泡沫消退到最大排出體積的一半時,記錄這個時間,即為半消泡期。至此試驗中止。最后,稱出量筒及其中泡沫的重量。
首批發泡劑試樣(850417)的測試結果如下:
泡沫最大排出體積31000毫升
發泡率31倍
排出泡沫重量660g
排出水量66%
半消泡期12~14min
提攜巖屑試驗
本試驗的目的,是檢驗泡沫提攜、排放巖屑的能力。所用的提攜巖屑模擬試驗儀見圖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東煤公司煤田地質局沈陽測試中心,未經東煤公司煤田地質局沈陽測試中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m.szxzyx.cn/pat/books/8510517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保險氣閥門
- 下一篇:一種機械剝龍眼肉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