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各項參數同時可調(特別是用作舞臺燈光)的照明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86104591 | 申請日: | 1986-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86104591A | 公開(公告)日: | 1987-04-01 |
| 發明(設計)人: | 迪迪爾·萊克萊爾科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莫萊昂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P5/02 | 分類號: | F21P5/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劉建國 |
| 地址: | 法國拉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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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各項 參數 同時 可調 特別是 用作 舞臺燈光 照明 裝置 | ||
1、包括一個光源、一個位于光源后面的反射鏡、幾個光學透鏡和幾個彩色濾光器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
(1)所謂寬廣光源10的尺寸至少要超過6毫米,沿著這個方向至少配備一根燈絲。
(2)彩色濾光器25、25′和25″是活動的,并能部分地或全部截插在光源射出的光束的通道上,
(3)以光源的位置為準,彩色濾光器25、25′和25″位于上述幾個光學透鏡的下方,和
(4)一個可調彩簾光闌式聚焦光圈16,插入光束通道上的幾個透鏡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最靠近上述寬廣光源并處于其下方的透鏡是所謂非球形透鏡15,其形狀酷似錐體,頂部相當圓,其底平面垂直于光束傳播方向并朝向光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在上述光圈的下方至少配有兩個透鏡。
4、根據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特征是,在幾個透鏡中的上述兩個透鏡,至少有一個沿光束傳播方向軸向移動。
5、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至少包括一種不透明的、可調的光束活門裝置20,用于調節光束的照度。
6、根據權利要求5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活門裝置20由兩塊不透明板21組成,它們在一個垂直于光束通道的平面上移動,并能部分地或全部插入這一通道,這兩塊板配有使其在支架上滑動的裝置,支架限定板的移動方向。
7、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彩色濾光器(25,25′,25″)各自配有一對彩色透明材料做成的,叫做彩色透明濾光片的薄片(32,32′,32″,33,33′,33″),分別繃在一個金屬框架(26,26′,26″,27,27′,27″)上,垂直于光束通道安放,框架在各自的平面上活動,能兩個一組地相互靠近或分開,從而能部分地或全部使濾光片截插入光束的通道。
8、根據權利要求7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同一濾光器上的濾光片顏色相同。
9、根據權利要求7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彩色濾光器的顏色各不相同。
10、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有一個濾光器是無色的,使用一對無色濾光片(32″,33″),這對濾光片與其它各對濾光片的安裝方法相似,繃在可移動的框架上(26″′,27″′),上述無色濾器能根據活門開放程度使光束或多或少地變得朦朧。
11、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繃掛濾光片的框架配有能使其在滑槽中滑動的裝置,滑槽就是可決定框架的移動方向的支架(30,30′,30″,30″′)
12、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它包括一個活門裝置,三個彩色濾光器,和一個能使光束或多或少地變得朦朧的無色濾光器。
13、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在上述幾個透鏡中能軸向移動的透鏡是可調焦距的光學部件37(通常稱為變焦透鏡)的組成部分。
14、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能使固定濾光片的活動框架滑動的裝置和組成活門的隔板,均由遙控電機驅動。
15、根據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在舞臺照明聚光燈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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