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竹制品漂白生產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86108570 | 申請日: | 1986-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86108570A | 公開(公告)日: | 1987-11-18 |
| 發明(設計)人: | 余龍文;李綿忠;凌妹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省平江縣白玉扇廠 |
| 主分類號: | B27K5/02 | 分類號: | B27K5/02 |
| 代理公司: | 岳陽市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吳蘭秀 |
| 地址: |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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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竹制品 漂白 生產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竹制品漂白生產方法。
現有的許多日用生活用品,甚至工藝品如紙折扇,扇骨大都以竹材為原材料生產,其扇骨白度一般只有25度左右。隨著使用和放置環境等條件的影響,扇骨表面光潔度極易發生變化,色澤灰暗,同時易霉變和蟲蛀。為使竹制品具有特定的色澤,日本已有若干報道,如“今日科技”1986年第七期報道的《日本的竹材著色處理技術》,采用兩種方法:一是將竹材染色。二是用理化方法使其長久保持自然色澤。采用上述方法雖然能達到其特定色澤的目的,但在如何提高竹制品的白度方面,尚未見有報道。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使竹制品纖維的有色物質分解褪色,使其達到較高白度,并具有防霉變和蟲蛀的漂白生產方法。
本發明的任務由下列方法來實現:先在穩定劑焦磷酸鈉和水的混合液中,加入主漂劑過氧化氫、熒光增白劑,充分攪拌混合,調節其PH值達到一定值后,將該液倒入裝有竹制品的池中,定溫漂白處理一定時間后清洗,再加入連二亞硫酸鈉進行一定時間的保漂處理后,經清洗,烘干而成。
本發明中使用的主漂劑可采用27.5%或30%的過氧化氫水劑。
由于過氧化氫很容易受到溶液中金屬離子(如M2+n、Ca2+a、Fe2+e等)的作用而發生分解。雖然這些分解有的也有加速漂白的作用,但有的并無漂白作用,有的則會加劇竹制品中纖維的降解,特別是在局部不均勻的情況下,更為麻煩。因此,本發明采用4%的焦磷酸鈉作穩定劑,以穩定過氧化氫的分解。
熒光增白劑則是采用工業用粉劑,使用量為1.8-2.2kg/m3最好為2kg/m3。
為了進一步提高竹制品的漂白效果,本發明還采用了0.5%的連二亞硫酸鈉進行保漂處理。保漂處理時間在4-8小時。
上述過氧化氫、焦磷酸鈉、連二亞硫酸鈉的使用重量(以每立方米水為基數)比為1.5∶1∶0.1。
在配制漂白溶液時,必須嚴格控制溶液的PH值,因為PH值的過低或過高,對竹制品的漂白白度都有很大的影響。過低達不到要求,而過高反會使其白度下降。在本發明中,PH值控制在9-11.5范圍,最佳在10-11。
當漂白液倒入漂白池中后,欲使漂白液很好地與竹制品進行反應,溶液向纖維原料內部的滲透是很重要的。升高溫度,分子運動將加速,溶液粘度下降,表面張力也下降,滲透速度加快,有利于漂白,但如溫度升得太高,過氧化氫的分解也加快,這樣漂白效果反而欠佳。在本發明中,溫度一般控制在40-70℃,最佳溫度在50-65℃。漂白處理時間在40-55小時。
采用本發明的方法所生產的竹制品,其白度可達55-60度,經久不變,處理方法簡便,成本低廉,不受季節空氣濕度影響,能有效地防止竹制品的霉變和蟲蛀。可用于所有需要漂白的竹制品。
實施例:
漂白:將4%的焦磷酸鈉80kg溶解在1立方米水中,用攪拌機攪拌均勻混合后,速將30%的過氧化氫120kg,熒光增白劑2kg加入該混合液中,用攪拌機再進一步充分攪拌混合,測定其PH值在10-11之間后,把該液倒入裝有扇骨的(一種竹制品)池中,定溫在50-60℃,進行漂白處理48小時后,再用清水將扇骨洗漂1小時。
保漂:將經過上述漂白處理后的扇骨放入定溫在35-45℃的水池中,加入0.5%的連二亞硫酸鈉8kg,處理6小時后,將該扇骨用清水洗凈,然后將扇骨放在預先做好的支架上烘干,即成為具有白度高經久不變,并能防止霉變和蟲蛀的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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