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改進韌性植物纖維及其制取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86108934 | 申請日: | 1986-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86108934A | 公開(公告)日: | 1987-07-15 |
| 發明(設計)人: | 塞爾日·肖尼;皮埃爾·蒙齊;讓·普律尼埃;馬克·費拉里;米歇爾·索頓;阿蘭·薩塔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國紡織研究院;紙張紙板與紙漿工業技術中心 |
| 主分類號: | D01C1/00 | 分類號: | D01C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元金 |
| 地址: | 法國布洛涅***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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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進 韌性 植物纖維 及其 制取 方法 | ||
1、改進的韌型植物纖維,其特征在于,同未加工的纖維和漂白,纖維相比,
-它具有比較大的細度;
-它包含比較少量的非纖維素的物質;
-其特征還在于,它的纖維素在晶狀結構中至少是一樣排列的。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改進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同未加工亞麻纖維和漂白亞麻纖維相比,它具有比較大的細度,含有少量非纖維素的物質,其特征還在于,其纖維素在晶狀結構中至少是一樣排列的。
3、根據權利要求2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一個標準細度指數,該標準細度指數,對于漂白亞麻纖維來說至少低于15%,對于未加工亞麻纖維來說至少低于30%。
4、根據權利要求2和3之一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它在梳理后和紡前基本上是初級纖維。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何一項權利要求中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用離子交換色譜法分析出的配量水解之后提取的糖的含量,至少比未加工的亞麻纖維或漂白亞麻纖維中相應的量少兩倍。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何一項權利要求中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用離子交換色譜法分析出的配量水解之后提取的半乳糖的含量,至少比未加工的亞麻纖維或漂白亞麻纖維的相應量少三倍。
7、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任何一項權利要求中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在同樣的結晶度中,用X射線衍射法測得的纖維素晶粒的大小,明顯地大于未加工亞麻纖維的晶粒,比漂白亞麻纖維的晶粒大許多。
8、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何一項權利要求中的亞麻纖維,其特征在于,用透射電子顯微鏡觀察,可以發現,它幾乎沒有明顯的環狀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2至8中任何一項權利要求中的亞麻纖維的制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把纖維性植物置于高壓蒸汽的作用下,然后,減壓膨脹至大氣壓力,最后進行洗滌,其特征還在于,纖維性植物是浸漬不足的已碎莖的亞麻纖維。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水解處理在時間大約為10秒鐘和壓力大約30巴的情況下進行。
11、根據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亞麻纖維用酸溶液或堿溶液進行第一次浸漬處理,其特征還在于,水解處理在壓力約為15巴和時間約為90秒的情況下進行。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予處理的溶液是堿的重量含量占4-6%的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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