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造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87106427 | 申請日: | 1987-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87106427A | 公開(公告)日: | 198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李俊超;徐永杰;劉玉芳;劉連勝;徐華彤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俊超;徐永杰;劉玉芳;劉連勝;徐華彤 |
| 主分類號: | B28B1/16 | 分類號: | B28B1/16;B28B19/00;C04B18/04;C04B14/42;E04C2/00;B32B5/00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岳泉清 |
| 地址: | 黑龍江省哈爾***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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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造 新型建筑材料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人造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重量比是100份的聚酯樹脂、重量比是2份的引發劑、重量比是4份的促進劑放在一起充分混合均勻,待其透明后加入顏色及添加劑,刷涂在玻璃布上,固化后切成需要的規格尺寸,放入模腔內既制成了表面層1;再將增強劑、發熱劑、活性炭、鎂粉、韌性料、石棉灰、鋁粉每種重量比為0.5%混合,用少量溫水將其調合后,再加入鹵水配成粘合劑,將30%的菱苦土加入粘合劑內調成粥狀,將此粥狀物質薄薄地涂在制好的表面層1上,然后將玻璃絲放在其上,既制成了加強層2;最后將70%的鋸末放在粘合劑內混合均勻后,注在加強層2上,達到注滿模腔,將其養生24小時后脫模,就制成了保溫地板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人造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制造底層3時,將70%的鋸末用70%的煤灰代替。
3、根據如權利要求1所述人造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制造底層3時,只需將制造2層時的粥狀物質注滿模腔,待養生24小時后脫模,就制成了新型瓷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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