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水下淤泥質軟基的爆炸處理法無效
| 申請號: | 87106811 | 申請日: | 1987-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04564B | 公開(公告)日: | 1989-06-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華;顧道良;武可貴;楊振聲;高兆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力學研究所;連云港建港指揮部;連云港綿屏磷礦;交通部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
| 主分類號: | 分類號: | ||
| 代理公司: | 中國科學院化學科研所 | 代理人: | 朱進桂 |
| 地址: |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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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下 淤泥 質軟基 爆炸 處理 | ||
1、一種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首先在施工起始端采用陸上拋填,當拋填體達到設計高度時,在拋填體前方軟土地基土層的適當位置中,埋置群藥包,引爆上述藥包,爆炸后造成拋石體向前方塌落,軟土被排開,形成落于堅實層的泥下爆炸“石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藥包埋置點到拋石體與軟土地基土層交界面的距離〔C1〕等于0.4~0.6倍的軟土地基土層厚度〔H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炸藥包埋置的深度〔W〕等于0.45~0.55倍的軟土地基土層厚度〔H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炸藥包埋置的寬度∑a≤0.8B(B為拋石體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3、4所述的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雙排布炸藥時內排藥包線藥量〔q〕應滿足如下關系: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單排布炸藥時藥包線藥量〔q〕應滿足如下關系: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軟土地基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軟基土層〔6〕上水深〔H1〕為0.4~0.6倍的軟基土層〔6〕厚度〔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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