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低翹曲聚甲醛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87108152 | 申請日: | 1987-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87108152A | 公開(公告)日: | 1988-12-07 |
| 發明(設計)人: | 德里克·R·麥克·基;安德里斯·奧魯卡恩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赫希斯特人造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1/02 | 分類號: | C08L61/02;C08K7/2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任宗華,林柏楠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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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低翹曲聚 甲醛 組合 | ||
1.一種低翹曲填充甲醛聚合物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用量為約占總組合物重量40~99%(重量)的普通固體甲醛聚合物和用量為約占總組合物重量1~60%(重量)的玻璃珠粒;該玻璃珠粒是包含有平均直徑約65~2800微米的較大玻璃珠粒和平均直徑約5~200微米的較小玻璃珠粒的雙峰值分布玻璃珠粒,該較大玻璃珠粒對較小玻璃珠粒的重量比為1∶20~20∶1。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玻璃珠粒的用量是在約10~40%(重量)的范圍內。
3.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較大玻璃珠粒的平均直徑為約65~675微米。
4.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較小玻璃珠粒的平均直徑為約5~50微米。
5.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較大玻璃珠粒對較小玻璃珠粒的重量比為約2∶1~15∶1。
6.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較大玻璃珠粒的平均直徑為約65~200微米。
7.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較小玻璃珠粒的平均直徑為約5~15微米。
8.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的甲醛聚合物選自:
(i)甲醛均聚物;
(ii)含有約85~99.9%重復-OCH2-基團的、分散有下式所示基團的甲醛共聚物,式中,各R1和R2選自氫、低級烷基和鹵取代低級烷基,各R2選自亞甲基、氧亞甲基、低級烷基和鹵烷基取代亞甲基、低級烷基和鹵烷基取代氧亞甲基,n為0~3的整數,各低級烷基的碳原子數為1~2,該共聚物的平均分子量至少為10000,熔點至少為150℃;和
(iii)甲醛三元共聚物,該共聚物為三噁烷、環醚和(或)環狀縮醛與如下式所示的二縮水甘油的反應產物,式中,Z選自碳-碳鍵、氧、1~8個碳原子的氧烷氧基和氧化聚(低級烷氧基)。
9.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的甲醛聚合物是上述的均聚物。
10.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的甲醛聚合物是上述甲醛共聚物。
11.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還包括約0.1~5%(重量)具有如下式所示重復結構和平均分子量約15000~75000的苯氧基樹脂。
12.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苯氧基樹脂的平均分子量是在約20000~50000的范圍內。
13.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苯氧基樹脂的用量是在約占總組合物重量的約0.2~2%(重量)的范圍內。
14.一種低翹曲填充甲醛聚合物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用量為約占總組合物重量40~99%(重量)的普通固體甲醛聚合物和用量??為約占總組合物重量1~60%(重量)的玻璃珠粒以及用量為約占總組合物0.1~5%(重量)的熱塑性苯氧基樹脂;該玻璃珠粒是包含有平均直徑約65~2800微米的較大玻璃珠粒和平均直徑約5~200微米的較小玻璃珠粒的雙峰值分布的玻璃珠粒,該大玻璃珠粒對小玻璃珠粒的重量比為1∶20~20∶1;該熱塑性苯氧基樹脂具有如下式所示的重復結構和約15000~75000的平均分子量范圍。
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的較大珠粒對所述的較小殊粒的重量比為約5∶1~10∶1。
16.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的玻璃珠粒的用量為約占總組合物重量的25~3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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