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縮折晴雨抗風傘無效
| 申請號: | 87201125 | 申請日: | 1987-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87201125U | 公開(公告)日: | 1988-03-09 |
| 發明(設計)人: | 馬以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以虎 |
| 主分類號: | A45B19/00 | 分類號: | A45B1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冶金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蔡元禮 |
| 地址: | 上海市山陰路***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縮折晴雨抗風傘 | ||
本實用新型屬于攜帶物品的改進設計。
一般的二折、三折縮折傘由頂部連接器,交連引出的第一段傘骨的末端與由滑動連接器交連引出的第二段傘骨中部相交連,從第一段傘骨的中部交連引出第三段傘骨,四根傘骨構成四邊形支撐架,另外第四段傘骨與另二根傘骨交連的二個交連點距離較短,使第四段傘骨的自由端較長,其不足之處:一是遇有風天氣,傘面易翻折呈漏斗形,其二是收攏后的傘身尺寸,特別是二折傘收攏后傘身尺寸嫌長,不便于攜帶存放。CN85201197U實用新型三段折疊晴雨傘,在傘骨上增加了柔索,以縮短自由端長度,增加穩固性,其不完美之外是增加了柔索,使傘骨較之原來的復雜。
本實用新型是針對上述不足而改進設計,在原傘骨的基礎上,改變傘骨的交連位置,達到增強傘的抗風能力。
附圖1為二折縮折晴雨抗風傘的示意圖,由頂部連接器1,滑動連接器2,傘桿3,第一段傘骨4,第二段傘骨5,第三段傘骨6,第四段傘骨7構成,附圖1中,由頂部連接器1交連引出的第一段傘骨4的中部與由滑動連接器2交連引出的第二段傘骨5的中部相交連,第一段傘骨4的末端與第三段傘骨6的始端相交連,第二段傘骨5的末端與第四段傘骨7的始端相交連,第三段傘骨6的末端與第四段傘骨的中部相交連,其傘在撐開狀態時,第一段傘骨4與第三段傘骨6成一條直線,四根傘骨相交連部分形成三角形支撐架,由于第四段傘骨7下移,在原傘面尺寸的情況下,可減短第四段傘骨7,使其自由端部分減少,又因第一段傘骨4與第三段傘骨6撐直,使第四段傘骨7不能向外翻折,在傘骨收攏時,傘身只需顧及第二段傘骨5的長度,故傘身的尺寸也可較之原來的傘身短些。
附圖2是在二折縮折晴雨抗風傘基礎上構成三折縮折晴雨抗風傘,在二折縮折晴雨抗風傘基礎上伸長第三段傘骨6,去掉第四段傘骨7的自由端部分,使第三段傘骨6的中部與第四段傘骨7的末端相交連,增加第五段傘骨8和第六段傘骨9,使第五段傘骨8的始端與第一段傘骨4靠近尾部兩交連點之間一段的中部相交連,第五段傘骨8的中部與第四段傘骨7的中部相交連,第五段傘骨8的末端與第六段傘骨9的始端交連,第三段傘骨6的末端與第六段傘骨9的中部交連,其傘在撐開狀態時,第一段傘骨4與第三段傘骨6同樣成一條直線,第一段傘骨4,第三段傘骨6和第五段傘骨8及第六段傘骨9相交連部分亦形成三角形支撐架。
本實用新型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抗風能力強的優點,在同樣傘面尺寸的情況下,可以減短收攏后的傘身尺寸。
本實用新型設計者曾各作過一個二折、三折縮折晴雨抗風傘的實例。二折縮折晴雨抗風傘實例,參見附圖1。第一段傘骨4長度為17.5cm,第二段傘骨5長度為27cm,第一段傘骨4自始端11cm處與第二段傘骨5自始端10cm處相交連,第三段傘骨6長度為16.5cm,第四段傘骨7長度為27cm,第四段傘骨7自始端7cm處與第三段傘骨6的末端相交連,其傘撐開后傘面尺寸為120cm,收攏后傘骨長度為27cm,比原來的二折縮折傘短7-8cm,抗風能力明顯增強。三折縮折晴雨抗風傘實例,參見附圖2。第一段傘骨4長度為22cm,第二段傘骨5長度為22cm,第一段傘骨4自始端11cm處與第二段傘骨5自始端11cm處相交連,第三段傘骨6長度為18cm,第四段傘骨7長度為12cm,第三段傘骨6自始端9cm處與第四段7的末端相交連,第五段傘骨8長度為18cm,第五段傘骨8的始端與第一段傘骨4離末端3cm處相交連,第五段傘骨8自始端9cm處與第四段傘骨7自始端9cm處相交連,第六段傘骨9長度為22cm,第三段傘骨6的末端與第六段傘骨自始端3cm處相交連,該傘撐開后傘面尺寸為120cm,收攏后傘骨長度為22cm,同樣該傘的抗風能力較之原有傘有明顯增強。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馬以虎,未經馬以虎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m.szxzyx.cn/pat/books/8720112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