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濾毒吸煙戒煙器無效
| 申請號: | 87205112 | 申請日: | 1987-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87205112U | 公開(公告)日: | 198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洪紹舫 | 申請(專利權)人: | 洪紹舫 |
| 主分類號: | A24F7/04 | 分類號: | A24F7/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四川省南溪縣***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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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煙 戒煙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煙具的制造,特別是能濾除吸入人體內的煙霧中的有毒物質之煙具。
迄今為止,人們用過的煙具有:1.水煙袋、煙斗(吸煙絲)、2.旱煙袋(吸葉煙)、3.煙咀(吸卷煙)這些煙具,除水煙袋能濾除煙霧中的部分有毒物質外,余者皆無濾毒作用。歷史上民間使用過的水煙袋采用青銅制造需經鑄造、車削、焊接、打磨……工藝復雜;體積較大成本較高;攜帶不便;其制造材料金屬銅、錫是我國現代工業必需的較短缺的有色金屬,不可能大量用于制造水煙袋;且煙霧在水煙袋中直上直下,在其濾毒劑——水中停留時間很短,因而濾除煙堿、煙塵的作用不大,對能致癌的焦油(焦油中含有十多種致癌物質,其中致癌作用最強的β——萘胺,每十支香煙煙霧中含有0.2微克能誘發膀胱癌……〈注1〉)則濾除作用更小……水煙袋的這些缺點,導致其已為歷史所淘汰。由于迄今尚無有效的濾毒煙具問世,因此研制有效的濾毒煙具成為急需解決的課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新型的濾毒煙具,它能克服水煙袋上述一系列固有的缺點,更有效地濾除吸入人體的煙霧中所含的煙塵、煙堿、焦油、氫氰酸等主要有毒物質,確保人體健康,并能達到戒煙之目的。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見附圖1):根據文獻記載:煙堿具有“不揮發性、無色,在空氣中立刻變為黃色及褐色……煙堿與水隨意混合”的性質〈注2〉仍采用水作為第一過濾劑,但設計了一個水煙袋中沒有的由煙管1、次外杯4、內杯5組成的煙霧導流器。它能增加煙霧與水接觸的機會,迫使煙霧延滯在水中流動的時間,增強了對煙堿、焦油、煙塵等的濾毒效果;為了進一步濾除自水中逸出的煙霧中所含有的殘余的有毒物質,在密封塞2上特設計了一個水煙袋中沒有的上小下大略帶錐度的圓臺形的以脫脂棉為過濾劑的二次過濾咀7。由于脫脂棉吸附能力很強,對從水中逸出的煙霧中殘存的煙堿、焦油有很強的吸附力。煙霧經這樣兩次過濾后才經吸煙咀6進入人體;此外,為了克服水煙袋一系列固有的缺點,在技術上還采取了下述措施:在材料上采用價廉、易得的玻璃、鐵;除煙霧導流器采用錫焊接外,其它各部件均通過密封塞2連接成一個整體;為了制造方便,密封塞2、二次過濾咀7、外杯3、次外杯4、內杯5均考慮了一定的拔模斜度,分別設計為圓臺形、圓杯形,并采用適宜工業生產高效率的沖壓成型工藝。
故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體積小、成本低廉、裝配拆卸、攜帶、使用、維護極為方便;實踐證明,本實用新型濾毒作用之強遠非水煙袋等煙具所能比擬,尤其是引起煙癮的煙堿進入人體之前已被基本濾除,在滿足想吸煙的心理需要的同時,人的煙癮也自然地逐漸減小了,時間稍長,對吸煙就不感興趣,而達到戒煙之目的。
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的實施例及其附圖給出。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濾毒吸煙戒煙器的剖面圖。
圖2是該煙具次外杯4的剖面圖。
圖3是該煙具內杯5的剖面圖。
下面結合圖1詳細說明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該煙具的細節及工作情況。
該煙具由下述部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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