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經皮環甲膜穿刺器具無效
| 申請號: | 87206498 | 申請日: | 1987-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87206498U | 公開(公告)日: | 1987-11-2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國振;辜方燮;潘德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省萍鄉市人民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B17/24 | 分類號: | A61B17/24;A61B17/34 |
| 代理公司: | 江西省萍鄉市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胡世勇 |
| 地址: | 江西省萍鄉***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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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經皮環甲膜 穿刺 器具 | ||
本發明屬于醫療器具的改進。
在本發明之前,臨床上對急性呼吸道梗阻患者的搶救一般是用氣管切開術,這樣既耽誤了搶救時間,又給患者帶來痛苦和皮膚創傷。美國懷斯∠S。WESS曾提出過緊急環甲膜切開器具,它是由主體外殼、通氣管,擴張管狀合頁三部分組成。使用時,必須用手術刀切開皮膚,將兩片擴張管合頁插入氣管內,再用通氣管擴張,這樣既手術繁雜,易延誤搶救時間,又達不到減少患者痛苦和皮膚創傷的目的。由于該器具僅由主體外殼,通氣管、擴張管狀合頁三部分組成,沒有霧化,吸引裝置,主體管上又無把手,也不能與其它呼吸器配套使用,操作不便,且不能使用過久,故此,適應范圍狹窄。
本發明對原有的主體外殼,通氣管、擴張管狀合頁,特別是在通氣管上作了改進,并增加了穿刺棒裝置,從而解決了上述存在的問題。
圖一、是為主體外殼裝置。圖中(1)為原有的通氣管;(2)為原擴張管狀合頁;(3)為新增霧化孔;(4)為新增通氣孔;(7)為新增把手;(6)為原有主體外殼;(12)為新增隋園形法藍。
圖二、是穿刺棒;(8)為新增穿刺棒整體。
圖三、是通氣管;(5)為在小管上新增裝的霧化孔;(9)為新增Ⅱ型通氣管整體;(10)為新增呼出孔;(11)為新增在Ⅱ型上的小管。
本發明的要點在于:新增加穿刺棒,故此,在搶救病人時不必開刀,可代替氣管切開術和氣管插入術,縮短搶救時間;再是對原有的主體外殼(6),通氣管(1),擴張管狀合頁(2)分別進行了改進;首先在通氣管上增加霧化孔(3),吸引孔(4);并將通氣管分為Ⅰ型和Ⅱ型裝置,規格為4-6-8毫米三種,Ⅰ型通氣管上有兩個孔,分別為霧化孔,吸引孔;Ⅱ型通氣管(9)將吸引孔與呼吸孔(10)相通,并裝有一毫米的小管(11),使其可與呼吸機配套使用或直接給氧,在小管上還裝有一霧化孔(5),其次在主體外殼上增加穿刺把手。并在靠近氣管端裝一隋園形法藍(12),可系在頸部固定其穿刺器具。最后是將兩片擴張管狀合頁前端改為鋒銳,以利穿刺時緊貼穿刺棒(8)一道進入氣管,因而搶救時使用該器具不必用手術刀切開皮膚。
在搶救呼吸道受阻病人使用該發明器具時,只要在氣管合適位置使用該器具穿刺,成功后,拔出穿刺棒,再選擇合適通氣管,依靠手掌及中、食指在穿刺把手(7)的力量,使擴張管狀合頁(2)被動將氣管擴開,通氣管進入后,使管狀合頁呈前大后小而形成內固定效果,由此不會因咳嗽或人為地使器具跳出而發生危險,又因主體外殼前端是45度,從而決定著氣流方向,并可保持與氣管縱軸一致,尺寸合適,不會因穿刺用力過大而刺破氣管后壁的危險。該器具的通氣管,主體外殼可用塑料或金屬制成,其它部件均須用金屬制成。
本發明的優點在于:①設計合理,功能特殊,可代替傳統的氣管切開術和氣管插管術,減少患者對手術的痛苦和皮膚創傷疤痕,縮短搶救時間,②操作簡單方便,便于現場搶救;③因有霧化、吸引裝置,既可長期使用,又可從霧化孔中加入急救藥品及防止肺部感染藥品;④該器具可與其它呼吸具配套使用,適應范圍廣泛,既可用來直接供氧,又可與其它呼吸器具配套使用;既可用來搶救成年人,也可用來搶救嬰兒;既可用于醫院搶救,也可用于野外現場搶救;⑤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隨身可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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