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發熱保溫鞋無效
| 申請號: | 87215215 | 申請日: | 1987-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87215215U | 公開(公告)日: | 1988-07-13 |
| 發明(設計)人: | 向宗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向宗林 |
| 主分類號: | A43B7/02 | 分類號: | A43B7/02 |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專利服務中心 | 代理人: | 程桂蘭 |
| 地址: |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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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熱 保溫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熱保溫鞋,屬個人生活用品。
目前市場上出現的發熱鞋多為電熱式,即根據電熱毯的原理設計而成,這種鞋大體上可分為三種:一種是以電池、蓄電池為熱源的電熱鞋,由于電源較重、熱量低、電池費用太高等原因使用受到限制;另一種是以普通交流電為電源的電熱鞋,由于鞋上安裝有電源線,故不適于走路時穿著,一般只能坐著使用;還有一種是今年剛發明的踏觸式電熱鞋(見《家用電器》1987年10期),這種鞋雖比前兩種有較大改進,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難于全面推廣應用,比如,學生使用時,教室里必將到處布滿交流電線,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才行,此外,由于電源線的一系列裝置,機關干部、個體攤販也不方便使用,對那些流動性大的人員如采購員、長途旅行者根本無法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電熱鞋的不足而提出一種穿著使用方便、安全可靠、適用面廣同時成本低廉的發熱保溫鞋。
本實用新型的要點是:在普通鞋的基礎上,在其后跟部位增放一個內裝燃料的發熱器,發熱器上連一薄型傳熱片將熱量傳到人體腳板,在發熱器四周開有若干小孔與外界相通,以提供燃料燃燒時所需的氧。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說明。
圖1是發熱保溫鞋的鞋底內部結構圖;
圖2是發熱器結構圖。
其中,1-鞋底,2-氣室,3-發熱器,4-保溫材料,5-傳熱片,6-燃料,7-通氣孔,8-活動蓋,9-小孔。
參照附圖,在普通鞋底(1)的后跟空穴部位,放有一個用金屬材料制成的發熱器(3),其形狀、大小根據鞋跟部的形狀、大小而定,其一側壁為一活動框蓋(8),以便于取放燃料,發熱器(3)上部連有一薄型傳熱片(5),其形狀與鞋底內形狀吻合,比鞋底稍短,置于鞋內,穿著時在傳熱片(5)上面放上普通鞋墊即可。發熱器(3)內裝有燃料(6),燃料四周是保溫材料(4),如石棉。為使空氣流通、提供燃燒時所需氧氣,在發熱器(3)四周及傳熱片(5)上均開有若干小孔(9),并在發熱器(3)前后的鞋底(1)上各挖有一個氣室(2),氣室(2)通過通氣孔(7)與外界相通,必要時可增加通氣孔(7)數目。
本實用新型中的燃料(6)可用精煤或木炭,使用時只需將精煤或木炭點燃,放入發熱器(3)中,蓋好后將發熱器放入鞋跟的空穴處即可,燃料燃燒時產生的熱由發熱器(3)傳到傳熱片(5),傳熱片(5)又通過普通鞋墊將熱均勻分布到人體腳板上,使人體感受到猶如踏在地爐上一樣的舒適感。發熱時間取決于燃料種類及數量,以精煤為例,男式鞋一次點火發熱時間為8-9小時,女式鞋為7-8小時,童鞋為4-5小時(木炭發熱時間要相應短1~2小時),鞋內溫度可保持在30°±4℃。以后重復使用時,只需取出發熱器(3),換上新的精煤球(或木炭)便可。一雙鞋每天只需耗精煤20~30克(或木炭10克左右)。發熱器(3)和傳熱片(5)均采用0.5mm的白鋁板沖壓成形。為防止發熱器(3)發熱時對鞋底橡膠的老化,可在發熱器(3)四周的鞋底上附加一層普通紗布。
本實用新型的發熱保溫鞋無論是坐著、站著、乘車、旅行均可使用,與穿普通鞋一樣方便,故適用面極廣,不受年齡、職業及場地限制,如機關干部、在校學生、售貨、外出人員等,均能方便地使用,從而有效地克服了現有電熱鞋的不足,與電熱鞋相比,不僅安全可靠,而且成本低廉,一雙發熱保溫鞋僅需增加成本一元多,具有很大的實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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