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共聚多酯彈性體和碳化二亞胺的共混物無效
| 申請號: | 88103283 | 申請日: | 1988-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88103283A | 公開(公告)日: | 1988-12-14 |
| 發明(設計)人: | 邁克爾·迪·戈爾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赫希斯特人造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7/06 | 分類號: | C08L67/06;C08G63/66;C08G63/4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陳季壯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共聚 彈性體 碳化 亞胺 共混物 | ||
1、一種彈性體組合物,它是由一種如下組分的共混物構成:
(A)約70%約99.5%(重量)的熱塑性共聚多酯彈性體;
(B)約0.5%-約5%(重量)的碳化二亞胺;以及
(C)0-約25%(重量)的苯氧基樹脂,所述重量百分率是以(A)、(B)、(C)總重量計,其中該共聚多酯彈性體是由大量的重復長鏈酯單元和短鏈酯單元通過酯鍵頭尾相連構成的,所述長鏈單元以下式代表:
而所述短鏈單元以下式代表:
式中G是一個從分子量為大約400-約6000的聚醚二醇脫去端羥基后剩下的二元基團;R是一個從對苯二甲酸或間苯二甲酸脫去羧基后剩下的烴基;D是一個從1,4-丁二醇或1,4-丁烯二醇脫去羥基后剩下的二元基團,彈性體的條件是所述短鏈嵌段量占共聚多酯重量的約30%-約85%之間。
2、按照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A)的含量為大約76.5%-約99.5%(重量),(B)的含量為大約0.5%-約3.5%(重量),(C)的含量為0-約20%(重量)。
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該苯氧基樹脂是雙酚A和表氯醇的反應產物,它的分子量約5000-約35000。
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該聚醚二醇是一種聚氧亞烷基二醇,而其中的亞烷基含有2-4個碳原子。
5、權利要求4的組合物,其中該聚醚二醇是平均分子量約1000的聚氧四亞甲基二醇。
6、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短鏈嵌段量占共聚多酯總重量的約45%-約65%。
7、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約10%-約40%的D基代表從1,4-丁烯二醇脫去羥基后剩下的二元基團。
8、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約20%-約40%的D基代表從1,4-丁烯二醇脫去羥基后剩下的二元基團。
9、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R基是從對苯二甲酸脫去羧基后剩下的烴基。
10、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約1%-約20%的R基是從間苯二甲酸脫去羧基后剩下的烴基。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赫希斯特人造絲公司,未經赫希斯特人造絲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m.szxzyx.cn/pat/books/8810328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新的11-芳基雌烷和11-芳基·孕烷衍生物
- 下一篇:吡喃化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