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焦油堿類的回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85106456 | 申請日: | 1985-08-18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6456A | 公開(公告)日: | 1987-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堀米九十九;藤禎二;井出捷壽;藤田豐紀;∴上;末永泰;富永豐喜;藤稔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日鐵化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10C1/18 | 分類號: | C10C1/18;C10C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孫佳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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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焦油 回收 方法 | ||
1、把焦油系輕油裝入蒸餾塔,分離出低沸點餾份、重質油餾份和以沸點在90℃~155℃范圍的餾份為主要成份的輕質油餾份,對所獲得的輕質油餾份,通過以酸洗萃取為主要過程的焦油堿類萃取工序來回收其中的焦油堿,同時,使經過焦油堿的分離除去而獲得的精制輕質油餾份與上述的低沸點餾份合流進行氫化精制處理,這些便是該焦油堿類回收法的特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油堿類的回收法,其特征是在焦油堿類的萃取工序中,往萃取后的游離酸濃度約為5%~10%重量百分比的循環萃取液里添加補充必要量的酸性液而形成萃取液,與這種萃取液混合之后加入分離塔,在該分離塔中分離出萃取液與脫堿輕質油餾份,把脫堿輕質油餾份從上層取出并送往中和工序,把萃取液連續地從下層取出并使其中的至少50%作為循環萃取液加以使用,同時把殘留部分送往堿的回收工序從而回收焦油堿類,另外,把生成在分離塔中間層的淤渣經分離從塔中除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油堿類的回收法,其特征是輕質油餾份是指把沸點低于100℃的低沸點餾份從塔頂排出、而同時又把沸點高于145℃的重質油餾份從塔底取出的蒸餾塔的側口餾份。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焦油堿類的回收法,其特征是輕質油餾份、循環萃取液以及被用于添加補充的酸性液的混合是在把輕質油裝入分離塔的進料管內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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