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紡織材料的改進無效
| 申請號: | 86108491 | 申請日: | 1986-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86108491A | 公開(公告)日: | 1987-10-28 |
| 發明(設計)人: | 扎科布斯·馬尤里斯·萬·多爾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坦卡特全纖維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K21/14 | 分類號: | C09K21/14;D06N7/02;D02G3/04;D03D15/12;D04B1/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樊衛民 |
| 地址: | 荷蘭阿爾默***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紡織 材料 改進 | ||
本發明是關于紡織材料,更具體地說,是關于阻燃紡織材料,該材料特別適宜在發生火災危險這種不良環境下使用。
為了進一步理解本發明,對紡織材料所涉及的阻燃性能的問題,提出一個完全不同的研究方法。這種紡織材料能較好地用于各種環境,且具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阻燃性能,例如:用這種紡織材料織成的織物,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保證穿戴者的安全或生存同樣被認為是很重要的。
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例如:當部隊使用時,對步兵全體人員不僅存在熱和燃燒的危險,而且使用者的安全和生存極大地取決于對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各自地調節能力和調節的適宜性。
鑒于這些原因,織物必須使穿戴者感到盡可能舒適,因此其它因素如織物的吸濕性和透氣性就變得很重要了,當遇到工作負荷和環境經常變化的情況下,織物必須有利于人體的溫度調節。
然而,織物要保護人體能經受如下雨和降溫等的氣候變化。例如:在某些使用情況下,軍隊用的織物也必須能夠保護全體官兵不易被發現或識別。因此,織物上必須盡可能地印有圖案,例如:通過印制織物來達到偽裝的目的。
實際上,應當明白,織物必須具有優良的耐穿性,也就是說,織物不應磨損太快,這就意味著,在其它的物質中,組成織物的纖維必須具有良好的耐磨性。
此外,根據本發明的紡織材料與較通常使用的阻燃紡織材料相比,不能太貴。
關于上述的其它常規的織物紡織因素,易燃性因素,雖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但是一般認為,不最優先考慮。
在本說明書中,易燃性是由英國標準說明書BS????NO????5438和英國標準說明書BS????NO????3119中所說明的著火點試驗的術語所定義的。BS????NO????5438:-用于將紡織物垂直定向放置,并將織物用小火點燃的可燃性試驗方法;BS????NO????3119:-用于防火材料的試驗方法。BS????NO????5438中的建議包括在被試材料的表面點火,而BS????NO????3119中的建議包括在被試材料的邊緣點火。
就此而論,點燃的定義為:在點著的火焰熄滅之后,織物在一秒中或更長的時間內燃燒。對于一些材料,在其表面所需要的點火燃燒時間如下:
100%棉花????點火燃燒時間小于1.5秒
100%聚酰胺????點火燃燒時間為3.5秒
100%聚酯????點火燃燒時間小于1.5秒
100%羊毛????點火燃燒時間為5.7秒
根據BS????5438的規定,上述材料被認為是易燃的。因此,如果點火10秒鐘的話,它們都將燃燒。在表面點火10秒鐘之后,如果材料確定不燃燒的話,那么,根據BS????5438中的規定,這種材料可稱為非易燃材料。
人們發現,如果按照BS????NO????5438中被稱為非易燃的這類織物是按照BS????3119的建議試驗的話,即在織物的邊緣點火燃燒(在這里有大量的氧氣)就可能點著。因此,根據本申請指出的,這類織物就不能認為完全是非易燃性的。
因此,在實踐中,生產非易燃性織物的重要因素常常與所希望的常規紡織品性能或如吸濕性、耐磨性和可印染性等方面的性能相矛盾。在本申請中,提出了這種常規的紡織品性能或與紡織材料的易燃性相關的和能選擇控制上述矛盾大小的其它進一步性能的組合,這種進一步的性能就是所謂的“延遲燃燒性”。
根據BS????5438,如果在織物表面點火,燃燒時間為10秒或10秒以上,但沒有點燃,或者根據BS????3119,如果在織物的邊或末端點火,用了12秒的時間,可認為這些織物是“延遲燃燒性材料”。
總的說來,本發明提供的紡織材料至少是三種組分的混合。其中第一、二種組分是易燃的,用量為總組分的50~75%,易燃組分中的一種其用量至少為總組分的15%。第三種組分是非易燃的。由于組分的這種相互關系,使得本發明的紡織材料具有延遲燃燒的特性。
這種紡織材料最好是由30%棉纖維、40%的接近棉纖維細度(1.4-2.2分特/38~40mm)的阻燃粘膠人造絲纖維或接近棉纖維細度的改性丙烯腈纖維或接近棉纖維細度(1.4~2.2分特/38~40mm)的阻燃聚酯纖維和30%的接近棉纖維細度(1.4~2.2分特/38~40mm)的聚酰胺纖維構成的特殊均勻混合物。
人們已驚奇和意外地發現,把第三種易燃纖維與充分混合的兩種纖維(其中之一是易燃纖維,而另一種是不易燃纖維,這種混合的纖維沒有“延遲燃燒性”)進行充分混合,結果形成具有“延遲燃燒性”的充分混合的纖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坦卡特全纖維公司,未經坦卡特全纖維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m.szxzyx.cn/pat/books/8610849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生物活性劑的局部防治施藥
- 下一篇:低酚棉棉油蛋白質分離工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