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殘廢人車用三聯機構無效
| 申請號: | 86206802 | 申請日: | 1986-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86206802U | 公開(公告)日: | 1987-12-09 |
| 發明(設計)人: | 趙潤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趙潤生 |
| 主分類號: | B62M9/02 | 分類號: | B62M9/02;B62L3/02;B62K21/00 |
| 代理公司: | 蘭州石油化工機械工業公司專利事務室 | 代理人: | 張信寬,朱茂均 |
| 地址: | 甘肅省蘭州市*** | 國省代碼: | 甘肅;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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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殘廢人 三聯 機構 | ||
1、一種殘廢人車用三聯機構,包括驅動部分,轉向部分和剎車部分,其特征在于本機構把驅動、轉向、制動三部分聯結在一起,并通過手柄7實現這三部分的聯動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殘廢人車用三聯機構,其特征是驅動部分是由手柄7、搖桿8、連桿17、18、15、16、方軸23、齒輪9、19,鏈輪20、飛輪14所組成,而連桿17、18、15、16首尾相聯構成一個四邊形,連桿17、18之一端鉸接于搖桿8上之A點,連桿15、16相當于一個棘輪搬手,其一端(帶棘輪端)方孔B裝在方軸23上,而方軸23裝在齒輪9之中心孔中,齒輪9和19相嚙合,齒輪19和鏈輪20裝在一根軸上,而飛輪14裝在殘廢人車之后軸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殘廢人車用三聯機構,其特征是剎車部分是由手柄7、搖桿8、連桿18、10、11、剎車缸12、包閘22所組成,連桿10之一端與連桿15、18鉸接在一起,另一端與連桿11鉸接,連桿11的另一端與剎車缸12相連,并且中間鉸支在支點C上,包閘輪22裝在車的后軸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殘廢人車用三聯機構,其特征是轉向部分是由手柄7、搖桿8、傘齒輪6、5、萬向聯接軸4、傘齒輪3、2所組成,傘齒輪6裝在搖桿8的上段上,傘齒輪2裝在車之前叉上,傘齒輪3和5分別裝在萬向聯接軸4的左、右段上,萬向聯接軸4之右段插入左段之孔中且可沿孔滑動,傘齒輪5在左右方向上被螺栓21固定在搖桿8之下段上,但可在螺栓21之軸頸上旋轉。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殘廢人車用三聯機構,其特征是手柄7插在搖桿8之孔中,并有一個可以調節高低位置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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