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新穎的含氮化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88102448 | 申請日: | 1988-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88102448A | 公開(公告)日: | 1988-11-16 |
| 發明(設計)人: | 木原則昭;富野郁夫;丹弘明;石原高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井石油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7D227/00 | 分類號: | C07D227/00;C07D403/06;C07D401/06;C07D405/06;C07D409/06;C07D413/06;C07D417/06;A61K31/41;A61K31/44;A61K31/505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綺霞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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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穎 氮化 | ||
1、一種通式[1]
所表示的新穎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可容許的鹽類,式中R1是氫、鹵素或低級烷基,R2及R3是烴基;R4及R5各自為氫或低級烷基,或者R2、R3、R4及R5也可合在一起,并與它們所結合的碳共同形成苯環;A是可用低級烷基置換的亞甲基、或者是氧或硫;1是0或1;m是0或1;n是1至3的整數;Het系選自下述式Ⅱ至式[Ⅹ]中的任一基團:
(上述式中,R6是低級烷基;R7是次低級烷基置換的氨基甲酰基;R8、R9及R10是低級烷基;R11是氫、低級烷基或苯基)但是,當A為氧或硫時,Het是由式[Ⅳ]所示的基團;當n是2以上的整數時,Het是由式[Ⅳ]或式[Ⅹ]所示的基團;當m為1時,R2、R3、R4及R5合在一起,并與它們所結合的碳共同形成苯環,而且Het是由式[Ⅲ]所示的基團;當R1是鹵素或低級烷基時,Het是式[Ⅳ]所示的基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由下述通式表示:
(式中R為氫、低級烷基或苯基;R′為低級烷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化合物或其藥理學上容許的鹽類,其特征在于它們可用下述通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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